7月16日消息,据火小律公众号,一重庆案例被告人何某因在某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上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赚取差价获利,被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一审判决后,何某并不甘心,上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过程中,何某声称所从事的虚拟货币和人民币之间的兑换业务并不构成资金支付结算行为,因此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于近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 Posts
日本股市强劲反弹,基准股指收创2008年10月以来最大涨幅
8月6日消息,继周一暴跌进入熊市后,日本股市周二强劲反弹。日经225指数和东证指数反弹近10%,创下2008年 […][...]
Solana上的游戏链新星:SonicEVM全面解析
作者:冰蛙 来源:X,@Ice_Frog666666 一、基本情况 (一)、介绍 Sonic 是一条基于 So […][...]